电池已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然而,废旧电池污染也十分惊人,它所含的汞、铅、镉、镍等重金属及酸、碱等电解质溶液,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都有严重危害。为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我省日前在辽宁静脉产业园率先建起东北地区惟一一家废旧电池回收处置中心,年可处理废旧电池2.2万吨,计约7亿多节电池,基本能满足全省废旧电池处理的需求。与此同时,我省废旧电池回收环保公益活动已开始启动,在近半数城市都设立了废旧电池回收箱,仅沈阳市就计划到明年底拥有废旧电池回收箱近万个。
不过,尽管有了这么多便利的措施,废旧电池回收还是不尽如人意。据媒体记者近期调查,目前很多废旧电池回收箱都在“饿肚子”。以沈阳市为例,首批在市、区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医院安放的100个回收箱,几个月下来只回收到废旧电池3300多节(合100千克),而沈阳市一年大约有废旧电池6600万节(约2000吨)。
废旧电池回收箱“饿肚子”的现实告诉我们,做好废旧电池回收工作其实并不容易,其中既要有政府的积极引导,也要调动群众参与;既要有软件的配套,也要有硬件的保证;既要有例行的回收,也要有制度的约束。如此“多管齐下”,才能让废旧电池回收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抚顺人李品秀曾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有奖回收废旧电池。可是有报道说,如今李品秀却“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几年前,大连也有位自发回收废旧电池的女性,但当她走进一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时,“收”到的却是种种误解和冷嘲热讽。究其原因,大多是因为人们还不明白一节废旧电池其实就是一颗“隐形炸弹”!看来,重要的工作在于,不仅要教育群众,而且要教育机关、企事业干部。要让大家都自觉支持回收,就必须活跃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规模,加大宣传力度,如实告诉人们废旧电池的“杀伤力”。当大家都熟知科学家的测定:一节电池产生的有害物质能污染60万升水,等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烂在地里的电池能对1平方米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相信每一个人都不会再轻易地丢弃它。
其次,需要加大法规约束。有资料显示,目前德国、瑞典、美国等国家在废旧电池回收方面都有着非常完善的体系。比如德国规定,只有能够被回收的电池才能在市场上出售;消费者要将使用完的各种类型的电池主动交送商店或者废品回收站,商店或者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并及时转送处理厂家进行回收处理。美国则规定,用户如不把废旧电池回交到制造商、零售商或批发商那里,每买一节新的充电电池就要多付3至5美元。在韩国,生产电池的厂家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支付回收者、处理者的费用。这些规定,都对废旧电池回收施加了相应的影响和必要的导向。在我国,如果对电池回收能够制定详尽的法规细则,回收与不回收有相应的奖励与处罚的措施,那么,参与到回收这一环节中的电池生产、销售单位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同样,如果对于消费者不只是一般性的号召而是有一定的激励措施,废旧电池的回收效果也一定会大不一样。
再次,需要扩大回收网络。有消息说,以往,虽然青岛也设立了废旧电池回收点,但回收效果一直不理想。针对这个情况,青岛市将多个废旧电池回收箱设置在靠近居民小区的垃圾中转站,市民投放方便了,收集的效果大为改观。当然,如果在居民小区、大学校园、工厂、公园等大门口的值班室里放一个专用箱,也可以方便废旧电池回收。有条件的社区、学校还可以组织环保志愿者,定期集中开展废旧电池回收活动。不妨再采取以废旧电池换取新电池、换取环保购物袋等办法,引导和激励更多的人来交废旧电池。
电池虽小,问题很大。保护环境,有赖大家。我省已经有了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终端,这是很优越的条件。如果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把废旧电池回收工作落实了,我们受“定时炸弹”的威胁就小一些,我们的生存环境所受的污染就少得多。
(编辑:全球电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