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球电池网了解,在3月20日举行的Solarcon中国国际太阳能技术展览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王斯对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进行了分析,并对未来的政策走向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CREIA对意见稿的建议进行了介绍。
王斯成对发改委光伏电价意见稿的要点总结如下:4个分区标杆电价分别为0.75、0.85、0.95和1.0元/kWh。对分布式光伏自用电,在用电电价的基础上给与0.35元/kWh补贴;分布式光伏的返送电量仅按当地脱硫电价收购(大约0.3到0.4元/kWh);合同期为20年;没有明确通过电网公司进行交易;没有明确开发商可以自行选择交易模式,“统购统销”还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他指出,为此CREIA给价格司的建议意见为:4个分区上网标杆电价为0.8、0.9、1.0和1.1元/kWh。分布式发电自用部分补贴一刀切存在如下问题:(1)没有公平性,电网用电电价千差万别,从0.4元/kWh到1.4元/kWh,都按照一个标准补贴是不公平的;(2)低电价建筑没有效益,很难迅速扩大光伏市场;(3)随着用电电价逐年上涨,补贴执行20年,则实际收益逐年“水涨船高”,会有不当收益问题,建议最好按照固定收益分区制定光伏自用电价,如不可行,至少应分两档固定电价补贴:0.35元/kWh和0.6-0.7元/kWh。建议返送光伏电量在脱硫电价基础上补贴0.2元/kWh。对于分布式光伏系统,应当允许自由选择交易模式,如果不允许自由选择,也必须给出“大型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的界定和区分,这一点在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明确。建议所有交易都通过电网公司执行,包括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减少开发商风险。
他特别指出,金太阳项目没有取消,财政部正在制定新的金太阳政策,将不再进行初期投资补贴,而是对新的光伏应用模式进行补贴。
